为了这事我纠结了好久,最后还是我可爱的媳妇点醒了我。
“你又不指着写书养家糊口,本来码字就很累了,干嘛要用不喜欢的方式去写呢”
然后就有了现在这本忘川镜。
你看,人就是这样,就算是内心早就做了决定,也需要别人的认同。
就像有好多夸我的读者,我看过那些好的评论之后,印象都不会特别深,唯独那些骂我的,让我记得特别清楚。
好在我不是玻璃心,看过书的,骂我,我会分析一下,是不是我写得太毒了。
没看过书的,我就是笑笑,太阳都做不到让所有人都喜欢,我这样的小扑街就更不可能了。
啊对,还有我这个笔名。
怎么说呢起这个笔名,大概是因为一个很俗套的爱情故事。
我跟我媳妇是高中同学,在一起十一年了,现在闺女都三岁了。
因为我长得比较着急,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,我媳妇就爱用老必登骂我,算起来这应该是一个“爱称”。
就像是我家母后,总是会笑着骂我爹老犊子一样,哈哈哈哈哈哈,反正我在他们的眼里看见的只有相濡以沫的甜蜜。
我从来都不认为骂人是一件好事,可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说了脏话,就说他没有素质,素质从来都不是长在嘴上的。
反正只是一个笔名而已,大家就不要那么在意啦。
说回我矫情的事。
其实就是因为没有存稿变得很焦虑所以想请一天假,好好梳理一下之后的情节。
顺便也多码一点字,为月末或者月初的上架做点准备,到时候多更几章
嗯大概就是这些了,感谢所有看完我唠叨的读者老爷们,码字去了。